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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3Q大战”近日上演“第二季”: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腾讯(深圳)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提起的诉讼,日前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裁决。
有网民表示,“3Q大战”不仅是两家企业的私怨,对普通网民和整个互联网行业都有巨大影响,其教育与启蒙意义远远大于最终结果。也有网民表示,奇虎诉腾讯垄断,归根到底还是创新与模仿之争。应尽快完善立法,推动中国互联网行业建立完善竞争规则,为互联网行业的创新与进步保驾护航。
启蒙意义远大于结果
有网民表示,两家公司对簿公堂是长期积怨和各方毅力纷争共同导致的结果。早在去年10月,奇虎和腾讯就爆发了第一场大战:360公司推出“扣扣保镖”,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腾讯则强烈谴责“扣扣保镖”通过外挂破坏QQ功能,随后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虽然政府部门迅速介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制止了这场纷争,但还是令数亿网民的权益无辜受损。
网民“爱屋及乌”表示,此次战火重燃,奇虎诉称,腾讯滥用在国内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市场中的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索赔1.5亿元。而此次激辩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双方就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的界定、被告是否具有支配地位、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如果限制竞争成立被告应承担哪些责任。
网民“田娃mxy”说,虽是两家企业大战,却对网民和互联网行业影响巨大。行业内各大公司应该对当前激烈的同质化竞争进行反思,最起码这种“神仙打架”的局面也不应该殃及百姓,拖数亿网民下水。这场战争谁是谁非不重要,其教育与启蒙意义远远大于最终结果。希望这场战争不要短暂地偃旗息鼓,而应该此起彼伏、延绵不绝,让中国互联网的规则和秩序问题真正有个水落石出,最终的赢家是整个产业和所有用户。
本质是创新与模仿之争
不少网民表示,奇虎诉腾讯垄断,归根到底还是创新与模仿之争。往用户内心需求掘进方面创新乏术,只好进行横向的困兽之斗。所以,除了关注QQ是否构成垄断之外,更应该关注两大巨头的博弈能给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带来哪些影响,公平竞争、鼓励创新的“江湖规矩”如何能真正确立。
网民“大菜”认为,实际上,中国互联网从1.0时代开始,就是个“舶来品”,不断在学习、甚至是跟风、抄袭、模仿外国同类产品、服务和运营模式。之前就有不少网民调侃网易、腾讯、搜狐等门户大佬的新闻客户端都是抄袭CNN,不过是有人先抄,有人后抄罢了。
署名“方三文”的博客认为,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到目前为止还只能在比较浅的应用层面有些创新,在核心技术和完全创新的应用模式方面,成就还是乏善可陈,靠小创新略有成就的QQ、百度,很快放弃了在创新方面找出路的努力,而且很快成了创新的“大公司”拦路虎。比如,QQ通过在即时通讯领域的创新以后,也不再往用户内心去挖掘,而是急于在现有平台上嫁接互联网上所有的应用,以至四面树敌,被认为“荫蔽”了小公司创新的空间。
立法缺失扼杀创新精神
不少网民表示,以“3Q大战”为代表的国内IT企业之间纷争,实际上是争夺生存和发展空间的博弈,一方面折射了IT企业普遍创新能力不足的现状,另一方面反映了规制行业竞争的“游戏规则”尚未成熟,领域内法律体系缺失扼杀了业界的创新精神。
署名“李铁”的博客认为,这一诉讼最主要的价值在于,它扫描出了中国互联网管理的四大法制漏洞:缺乏一套完善的反垄断法律体系、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套公正的经济纠纷调解体系、一套强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整个行业还处于莽荒状态,奉行丛林原则。大量存在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搭售,大量抄袭、扫描盗窃隐私的行为,扼杀了中国互联网的创新精神。
也有网民表示,在高科技和创新层出不穷的互联网领域,在新经济形势层出不穷的现代社会,立法资源必须对基层开放,充分吸收行业公约等一线资源,更多地使用案例指导制度来弥补法条的滞后与不足。
(记者 夏保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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