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
给“网黑”生存发展的空间?
“它号称 ‘一座有故事的房子’,见他个大头鬼,早给它弄得像乡镇企业家的屋子了;它号称‘一家有好菜的饭店’,这个死不要脸的!”“我要为它写一幅对联:上联‘谋财害命’,下联‘丧尽天良’,横批‘三林绝后。”“典型的‘憨大饭店’——又憨又大,菜既毫无特色又毫无味道,装饰镶金嵌银,极其俗气,食客也是一个鸟样——物以类聚嘛!”
上述言辞出自大众点评网上一位网友对沪上几家饭店的点评,也正是这些点评让大众点评网在几年前遭遇了包括孔家花园在内的几家饭店“状告大众点评网名誉侵权”的官司。
有网友认为,随着互联网日益普及,网络黑话(简称网黑)将成为网络语言中新的“黑暗势力”,“只要那些餐馆不懂网黑,只要违禁词里不包括网黑,网黑就有了生存发展的空间”。网友担心,网民说句骂人的话很难被问责,网站虽然有监督的义务,但网络语言变化莫测,形式多样,网站要投入的精力和成本将会很大。例如网友可以将“憨大”替换成“13点”或“12+1点”、“14-1点”。
对此,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诸骥平律师认为,在法律上对侵权语言的定义有时候也可以按照一般网民约定俗成的定义来判定,“同时还会看上下文的前后关联。”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