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应暂时停止在360搜索官方微博、微话题上发布“百度广告吐槽大会” 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直至本案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
据悉,这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个还未审判案件的“诉讼禁令”。其目的是在实质争议解决前,防止侵权行为的重复或预期发生,避免权利人的损失。 这起案件缘于2014年初,奇虎360公司通过新浪微博等形式举行“百度广告吐槽大会”活动,百度方面称,360在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情况下诋毁百度搜索和百度推广“滋生大量虚假、欺诈”信息。以物质奖励等方式鼓励、诱导广大网民“吐槽在使用百度搜索时被骚扰的经历”,并大肆宣称“大量虚假、欺诈的网络推广”系由百度竞价排名滋生。 百度方面认为,奇虎360公司作为“360搜索官方”微博的发布者和所有者,其违背客观事实和用户意愿,以360Wifi、ipad等实物利诱的方式诱导网民吐槽百度,恶意诋毁百度搜索及百度推广产品的声誉,贬损了百度公司商誉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给百度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
故于2014年2月25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禁令临时措施,依法责令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在其新浪微博 “360搜索官方”微博上发布“百度广告吐槽大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等侵权责任,以避免360对百度造成的损失扩大。 法院经过初步审查,认为奇虎公司与百度在产品内容、经营模式、用户群体等方面均具有竞争关系,为避免百度受到的损害进一步扩大,责令奇虎公司应尊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停止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直至本案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