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亮 网店国庆七天放假歇业,却要赔偿三万多元违约金。珠海一淘宝店主自称遭遇恶意买家,趁网店放假,故意拍下大笔订单,然后利用淘宝“买家拍下订单付款后,商家必须在3天内发货,否则支付成交额的30%作为违约金”的硬性条款,套取巨额违约金。
规定:3天未发货要支付违约金
珠海保健品商“十八篮”在淘宝的网店负责人陈女士说,9月30日网店开始放七天长假,并在醒目位置打出红色广告,提醒买家9月30日至10月6日该店暂时停业,“7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只接单不发货,统一7日发货”。
7日陈女士突然接到淘宝通知,称国庆期间因违约,已自动从该网点的2.5万元保证金和支付宝账户中扣除了多笔违约金,总计3万多元。查询后台才发现,9月30日晚开始,突然有买家拍下该店多款保健品,总计十万余元,付款后立即申请了退款,并且于3天后以该店没有发货为由索要违约金。淘宝随后按照相关规定,自动从网店账户中扣除这笔钱。
疑惑:买家联系电话大多打不通
陈女士怀疑遭遇了恶意买家。网店后台交易数据显示,自9月30日23时18分至10月3日19点03分,先后有24人次在该店拍下订单,付款后即申请了退款,并在三天后纷纷提出索赔违约金。
从买家名单看,有些人是重复下订单,最多的三天内先后购买了四次。还有一些买家除了姓不同,名字都一样,登记的发货地址门牌号都显示是邻居,留下的联系电话有些只是个位数不同。南都记者逐一拨打,除了一个“180****7056”的号码外,其余均“关机“或“已停机”。该号码主人表示根本不认识下单者,从未在网店购买过保健品。
律师:这种买卖关系不成立
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树林表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要真实为核心要素,本案购买方订货后立即申请退款,电话也都存在不同问题,涉嫌造假,这种买卖关系在法律上根本不成立。在法院没有判决认定前,淘宝单方从网店的账户扣钱向买家支付违约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商家可以向淘宝追回相应款项,再由淘宝方向存在恶意的买家追回支付的违约金。
淘宝:拿回违约金可能性较低
淘宝客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违约金的支付,淘宝已经作了明文规定,在节假日,网店如果无人值班,应把所有货物下架,否则即便你注明了节假日休息,但如果买家拍了,你没能在三天发货,确实要承担违约金。客服人员表示,店家可以在网店投诉买家,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介入调查,但由于取证难,拿回已扣付违约金的可能性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