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记者28日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获悉,修订后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29日零时起开始实施。其中,自然人可注册“.CN”“.中国”域名是此次修改的最大亮点之一。
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此次修订,重点修改了原《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规定,提出“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即将域名注册的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网站规模达229.6万,较2010年底增长20%,个人已经从单方面的信息接受者转化为主动的信息发送者和价值创造者。此外,截至去年底,国内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1.94亿人,网络购物使用率提升至37.8%。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齐麟认为,此次对自然人开放注册,将有力提升个人邮箱的个性化应用以及电子商务的应用,比如有助于个人网站打响品牌。同时,还将与国内微应用服务商的服务进行整合,网民可以为自己的微博、微名片、电子相册等配置顶级域名,弥补了个人微应用平台这一短板。
CNNIC数据显示,2011年许多传统交流沟通类应用的用户规模出现萎缩,电子邮件使用率从2010年的54.6%降至47.9%,用户量减少392万人。而此次修改,用户可注册自己姓名或喜欢的字符为个人邮箱域名,或可扭转用户量减少这一趋势。
“.CN”“.中国”域名对自然人开放注册,是否会造成注册数量的大幅攀升,恶意抢注现象是否会因此扩大?对此,齐麟的说法是:“事实上,全球很多国家的顶级域名都向自然人开放,并没因此造成注册数量的大幅度上升。而此次只是增加了注册主体,相关的权益并没有改变,不会造成域名注册数量的大幅度上升,恶意抢注现象也不会由此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