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要求网站删除消费者发布的“差评”遭拒,北京一家礼仪庆典中心状告“大众点评网”,要求对方删帖并赔偿损失。记者昨日获悉,丰台法院认定“大众点评网”上的差评不构成侵权,判决驳回了礼仪庆典中心的诉求。
原告:
评差帖虚构事实
北京一家礼仪庆典中心诉称,2009年底,在大众点评网上出现了一篇帖子,该篇文章虚构事实,对原告进行诋毁,使原告的商誉受损,生意受到影响。该礼仪庆典中心发现后,曾多次找到开办“大众点评网”的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汉涛公司),要求删除差评帖子,但遭到对方拒绝。该礼仪庆典中心请求法院判令汉涛公司删除侵犯自己商誉的帖子,在其网站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被告:
商户可回帖澄清
在庭审中,被告汉涛公司代理人表示,如果得到负面点评,网站不会应商户要求删除。按照规定,如果得到负面点评,可以向网站提交书面申请,然后由专业人员对评价进行甄别。网站可以帮助商户与发帖者进行沟通,商户也可以在网站上对发帖者予以反击。汉涛公司认为己方不构成侵权。
法院:
发帖者有权批评
丰台法院认为,消费者对产品或者服务质量享有公正评论权,发帖者有权对原告提供的服务给予批评、评论,甚至给予负面评价。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但是,由于原告礼仪庆典中心未有证据证明涉讼的帖子侵害了其名誉权,故大众点评网有权不采取删帖等措施。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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