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斌‘裸照’敲诈案”昨天在海淀法院一审落槌:夏云涛因敲诈勒索马斌26万元未遂,获刑5年。宣判后,夏云涛提出上诉。
31岁的黑龙江男子夏云涛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6年被释放。出狱后,他来到北京,在其哥哥公司担任经纪人主管。2008年11月,夏云涛网上侵入原央视主持人马斌的个人电脑,获取其隐私生活照若干,并以发送到互联网上相要挟敲诈26万元。去年8月12日,夏云涛取钱时被警方抓获。
据夏云涛供述,他先是购买一个黄色软件放在网上作诱饵,只要点击这个软件的用户,他就能侵入到该人的电脑程序。在侵入一台电脑IP后,他发现该电脑存着马斌的隐私照片,他就先用彩信把隐私照片发给马斌。随后,马斌提出“花钱消灾”。
法院审理认为,夏云涛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鉴于其犯罪未遂,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