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哪个行业的互联网化更具有积极意义,那么NGO应该是其中之一。在属性上,NGO的公益性、社会网络性与互联网精神天然契合,而NGO也在互联网时代的探索中发现更多途径,走上更加理性、建设性的道路。
12月的哥本哈根,寒风习习。在一次关于呼吁全世界关注其后变化的游行中,游行的组织者之一——绿色和平组织在哥本哈根架了一个大帐篷,所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游行者,在这里自愿打地铺。在这样寒冷的冬季,让人不禁想起一些示威者的口号——“one world,one family”(一个世界,一个家庭)、“让我们在一起,互相取暖”。
这是出现在2009年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的普通而又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幕——抛开斡旋其中的各国首脑不谈,NGO(非政府组织)在这次国际大会中的表现令人瞩目。
责任感是NGO的根本
人们经常说,NGO是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平衡者”。而比起其他两者,NGO的责任感意识
显然更为突出:市场追逐利益,政府符合国家意志,从NGO的起源、NGO参与者的动机来说,NGO则符合“社会的责任感”的标准。
在本次气候变化大会上,会场上凡是新闻发布会,发言者往往都会被问到,对场外数以千计的游行者的看法,“你有没有压力?”。就算立场最顽固的美国代表,在回答这样的问题的时候,也得小心翼翼,不要惹恼了人民,“要知道,这些上街的游行者中,也有不远千里、自费飞到哥本哈根的美国人”。
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为例,几乎每年,NGO都要在整个大谈判中扮演代表民间意愿的重要角色。NGO扮演的社会网络角色在很多时候对政府决策有重要影响。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级会议和2003年的WTO坎昆部长级会议中,NGO的影响力从场外延伸到场内。2007年巴厘岛会议就体现了NGO在国际事务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合法渠道在国际社会发出声音,成为NGO实现社会责任感的主要途径。
而实现这种责任感的重要保证就是NGO参与者本人的志愿者精神。在记者采访到的NGO工作人员中,这样一种情结令人印象深刻:对NGO人员来说,NGO是惠人惠己的、真正有意义的活动,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收获一些快乐,同时也达成自己的成长。
NGO就是社会网络
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靠权力和经济利益驱动的非政府组织。在政府、市场、NGO的三方关系中,NGO其实是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社会网络组织,它的责任就在于承担政府和市场不能做、做不好或者不该做的事情。在社会网络中实现责任感。
NGO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在全球范围的兴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的时间则更晚一些。随着全球人口、贫困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发现,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和市场两级还无法解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NGO于是便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
在组织形式上,NGO的组织与社区、网络等形式联系密切。据调查,美国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经费总数超过5000亿,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如此庞大和活跃的非政府机构(NGO),“是与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制度结构相配套的。这种制度的来源,与美国建国之初移民互助自助的传统有关。”
在中国,则主要有两种形式的NGO:一种是自上而下的NGO,具有较长的历史和“半官方”的特色;另一种多由民间人士自发成立。中国的NGO组织多集中在环保、妇女、教育、扶贫等领域。与国外诸如绿色和平组织等较为激进的NGO组织不同,中国的NGO组织倾向于在政府与市场之间谋求一种更为平和的渠道,达到更好的理性、建设性的组织作用。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