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谷歌都在挑战传统,在中国,这个冲突和挑战来得更为猛烈。谷歌在中国跌跌撞撞走过了四年,如互联网资深人士洪波所言:“谷歌中国已经成为一家不会被轻易打败的公司”,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谷歌不会轻意撤离。
但如何更好地在中国生存,如何更好地适应中国这片土壤,这仍是谷歌要思考的。
“谷歌开始撤退,所有在中国境内服务器全部搬走。”
当“谷歌图书馆”因版权问题在中国沸沸扬扬之际,10月23日,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主任胡延平的一条微博引起了更大的关注。这条消息出现一个小时之后,谷歌中国公关负责人对此事予以否认。
10月26日,胡延平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对所写的“谷歌撤走服务器”一事,他并不否认,对更多细节,他会“过一阵子再说”。
谷歌进入中国四年来,“困境”不断,尤其是今年成为谷歌中国的多事之秋。谷歌在中国到底怎么了?
谷歌服务器:撤与不撤?
有关“谷歌撤离中国”这类显得“悲壮”的声音,在谷歌进入中国的四年里,其实一直没有断过。
谷歌进入中国之初,美国的反对者就举着牌子在美国国会外抗议,彼时,谷歌的主管正在国会进行听证陈述。
谷歌则在互联网搜索产品上作出了调整,从而符合了中国的诸多要求。但其后谷歌还是表现出了不少“水土不服”的迹象,如今年6月间的“涉黄门”。
谷歌中国前总裁李开复在离职前夕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曾意味深长地说道:“谷歌在中国的发展,与其他跨国互联网公司是有很大的不同,因为他们落地之后就放弃了,我们跟他们最大的差别是我们没有放弃,我们对中国有长期的承诺。”
面对胡延平“白纸黑字”的说辞,谷歌中国回应称:“这个说法是完全错误和没有根据的,我们在中国的投入和对中国的承诺与信心没有改变。最近我们还在产品上有很多更新与进步,比如刚刚发布的iGoogle个性化主页的大学生版本,谷歌翻译也有两个产品的重大发布,而这些都是和云计算和服务器集群密切相关的。怎么可能全部撤掉呢?我们要在中国提供最酷的、独一无二的产品和服务,这个信心没有改变。”
10月26日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互联网业资深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目前来看,谷歌在中国的服务器的确是有变动,因为要换IDC(Internet Data Center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商,谷歌的服务器会从一个IDC移到另一个IDC。”
该知情人士表示,谷歌换IDC的目的是在中国提供更快的网络链接,让用户的使用感觉更好,“至于谷歌是否有更多的变化,目前尚不清楚。”
时代周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中,多数表示并不知情,不想多说。但国内知名分析师、正望咨询公司总裁吕伯望认为,谷歌在中国走到今天并不容易,而且势头还在上升,不会轻言撤离。
至于为何会有“撤离“的说法出现,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互联网资深人士认为,这其中也许有一些深意。
谷歌图书馆:该与不该?
“谷歌撤离中国”不论真假,都是一个冲击力巨大的事件,但更早几天发生的“谷歌图书馆”版权纠纷,才是谷歌当下面临的更大挑战。
10月20日,CCTV2《今日观察》节目播出了《谷歌的无礼颠覆了什么》。谷歌未经授权就把570位中国作家的近两万种作品扫描上网一事,再度将谷歌推向公众关注的风口浪尖。面对作家们的集体声讨,谷歌在近期就提出了一个和解方案,但是这个方案一出台就引爆了众多著作人的强烈不满。
谷歌在此前提出的和解条款曾表示,愿意按照与美国作家协会和出版者协会达成的赔偿协议,付给中国作家每部作品至少60美元的赔偿,及以后在线阅读收入的63%。但赔偿需要作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过期不候。
谷歌所遵循的这份美国协议,在中国被称为“霸道”条款。按照美国协议,允许谷歌先使用后授权,如果权利人不主张自己的权益,则被视为其作品允许谷歌使用。这一协议不但违反了世界通行的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也违反了中国的著作权法。
因此,在央视的节目中,作协、文著协以及多位专家现身,声讨谷歌。此节目一经播出,谷歌在中国再次陷入一个更大的漩涡中—知识产权保护。
谷歌图书馆一事所引发的冲突,来得更为严重,而且意义深远。
从中国作家的观点来看,谷歌未征得作家本人的同意,就擅自把作品收录用于商业目的。而谷歌则强调,谷歌图书搜索为中国出版社和作者提供了一个新的经济来源,“合作伙伴项目”为图书推广和销售提供了一种全新方式,同时,它还延长了库存图书的商业寿命。
同时,谷歌也强调,如果所扫描的中文图书仍在版权保护期内,谷歌最多只在搜索结果中呈现该书的3个片段;或应著作权人要求不呈现任何内容。而对于已经超过版权保护期的图书,用户可以免费阅读并下载整本图书。
今年夏天,谷歌高调重启其数字图书馆计划以来,其野心勃勃的计划遭到了世界多国的反弹,如德国总统默克尔政府反对谷歌将图书扫描后上传到网络图书馆的计划。
知名作家韩寒10月23日在博客中发文称,“假设谷歌的确扫描了全书,并在网络上提供免费阅读和下载,那么毫无疑问,这是非法的。假设谷歌扫描和摘录了图书的一个部分或者一些段落,并没有提供全文阅读,可显示和阅读的字数控制在一个很小的比例内,我个人并不认为这个行为违法。我并不知道谷歌属于哪一种行为,如果是前者,严惩不贷,如果是后者,被人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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