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无法认定盛大旗下的起点中文网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胁迫其他网络写手,全国首例网络反垄断纠纷案就此终结。
此前,两位写手在起点中文网上公开致歉,称在读吧网发表的作品有侵权行为。 此举引发读吧网不满,认为致歉声明是写手遭到起点网经营方盛大网络胁迫所为。
小说后传引争端
《星辰变》是起点中文网的热门小说,作者为“我吃西红柿”。2008年5月,受读吧网委托,两位作者以“不吃西红柿”为笔名创作了《星辰变后传》,2008年底,起点中文网认为《星辰变后传》属侵权作品。
2009年1月1日,《星辰变后传》的两位作者在起点中文网上发表致歉声明,表示《星辰变后传》的写作没有经过《星辰变》著作权人允许,大量使用了《星辰变》中的人物、情节、环境等各种要素,特别是在故事结构、情节发展上,《星辰变后传》对《星辰变》有非常大的依赖性,同时对《星辰变》作者“我吃西红柿”和《星辰变》著作权人起点中文网致歉。
停止转载有理由
致歉声明引发了读吧网的强烈不满。读吧网认为,起点中文网的运营者以胁迫手段要求《星辰变后传》两位作者停止为读吧网继续创作,并发表致歉声明,还限制其他网站转载该部作品,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的行为,于是提起反垄断诉讼,要求确认共同经营网站的盛大网络和玄霆公司(《星辰变》著作权归属方)构成滥用中国网络文学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6万余元。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仅凭读吧网运营方北京书生公司提供的宣传内容难以认定盛大网络与玄霆公司在市场具有支配地位,也不能证明两公司曾采取胁迫手段。《星辰变后传》的作者采用与《星辰变》作者相似的笔名,并在创作时沿用《星辰变》中的人物、情节等要素,这会使读者误认为《星辰变后传》与《星辰变》存在关联,其目的在于借助《星辰变》的人气,吸引读者关注《星辰变后传》,上述行为确有不当之处,因此即便盛大网络等确有要求两位作者停止继续创作或要求其他网站停止转载的行为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判决驳回北京书生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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